关于开展城区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5-08-13 08:46:38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傅焱豪 |          浏览量:686

为进一步整治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门店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县城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二、整治范围

古丈县城区

三、整治重点

(一)从严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二)从严查处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

(三)从严查处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阻碍交通违法行为;

(四)从严查处临街门店经营者店外堆物、经营作业行为;

(五)从严查处三轮摩托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以“卡点+机动”的方式开展开联合执法,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二)对拒不接受处罚、影响交通安全的,将采取扣留、拖移车辆和强制教育等措施。对不配合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实施以上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不定期进行曝光警示。

(四)严格执行违法抄告制度。对党员、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用人单位、县纪委监委;对初、高中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学校。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开展城区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古丈县公安局  古丈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3日    

责编:傅焱豪

一审:傅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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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陈真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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